跨境出海国家之【德国】

2026-03-02

德国位于欧洲中部,被誉为“欧洲的十字路口”,首都为柏林,官方语言为德语。交通四通八达,兼具丰富的文化遗产与深厚的人文底蕴,为投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人文地理基础。

作为欧洲较大经济体和世界主要工业强国,德国经济体系完整、门类齐全。工业基础雄厚,汽车及配件、机械设备制造等四大支柱产业居世界较高地位,服务业发达且以IT服务、研发等为主,中小企业是其经济核心支柱,同时正加速推进制造业与服务业数字化绿色化转型,在工业4.0、清洁能源等领域潜力巨大。

德国投资环境优越,基础设施完备,技术工人素质高,创新能力突出,是全球企业在欧投资的重要目的地。投资法律体系健全,对外国投资持开放态度,还设有专门机构提供咨询服务,为投资者提供全方位保障。

法规政策方面,德国以《对外经济法》等为框架,给予外资国民待遇,同时强化外资安全审查。

中德经贸合作紧密,德国连续多年是中国在欧较大贸易伙伴,中国亦为德国重要贸易伙伴。中资企业投资覆盖金融、机械、新能源等多个领域,电动汽车、新能源领域的绿地投资增长显著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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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概况


德国位于欧洲中部,陆地边界与九国接壤,东邻波兰、捷克,南毗奥地利、瑞士,西界荷兰、比利时,北接丹麦,濒临北海和波罗的海。地处西欧海洋性气候区和东部大陆性气候区之间,气候上属凉爽西风带,气温少有大起大落,降雨分布在一年四季。

官方语言为德语,英语亦较为普及。除此之外,索布人、弗里森人和丹麦人也在各自生活区域里保留了本民族语言。


经济概况


重点/特色产业:

【汽车及其配套工业】德国是世界汽车制造强国,汽车是其重要的出口产品。

【机械设备制造工业】德国是世界较大机械设备制造国,同时也是世界较大机械设备出口国。

【电子电气工业】德国拥有世界先进的电子电气工业。

【化工及制药业】德国是世界较大的化工产品出口国。

【航空航天工业】德国航空航天工业处于世界前列。

【食品及饮料行业】食品与饮料行业是德国第五大产业。

【可再生能源】德国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发展。

【农业】德国农业发达,机械化程度很高。


基础设施:

德国基础设施完备,在欧洲各国中名列前茅,铁路、航运、水运和海运发达,能充分满足本国经济发展的需要,也成为吸引各国投资者赴德投资的重要因素之一。两德统一后,联邦政府对东部地区投入不断增加,该地区基础设施状况也大为改善。


经贸合作


经贸协定:

【全球贸易协定】德国加入《关税和贸易总协定》,是世界贸易组织(WTO)创建时的正式成员。

【标准化国际合作情况】德国标准化学会是国际标准化组织成员,通过该机构参与各项标准的制定和修订。


双边协定:

《中德两国政府经济合作协定》、《中德关于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的协定》、《中德合作行动纲要:共塑创新》等。


投资环境


投资吸引力:

从投资环境的吸引力来看,德国竞争优势体现在以下十大方面:

(1)强大的经济实力和广阔的市场

(2)外向型经济强国

(3)高生产率

(4)高素质劳动力

(5)强大的创新能力

(6)完善的基础设施

(7)有吸引力的激励机制

(8)具有竞争力的税收政策

(9)安全稳定的投资框架


当地货币:

德国是加入欧盟货币一体化进程的成员,欧元上市流通。


外汇管理:

德国实行货币自由兑换制,企业和个人可以自由持有和买卖外汇。


法规政策  


贸易主管部门:

德国主管贸易的是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(简称经济部),其主要职责是推动德国经济社会向社会生态市场经济发展。


贸易法规:

德国在贸易管理方面重要的法律为《对外经济法》及相关的《对外经济条例》。


主要税赋和税率:

德国主要税种包括企业所得税、个人所得税、营业税、增值税等。


保护知识产权的规定:

【主要法律法规】《商标法》《专利法》《外观设计法》《实用新型专利法》《著作权法》等。


中资企业在德国开展投资合作应注意的问题


(1)充分准备,科学决策

(2)遵循规律,依靠专业人才

(3)尊重文化,属地化管理

(4)适应德国法律的复杂性和严谨性

(5)用好德国政府各项优惠措施

(6)有效控制成本,提高生产效率

(7)规范透明,加强对外沟通

(8)与工会成为朋友

(9)着眼长远发展,积极融入当地


中资企业在德国开展投资合作的手续


设立企业的形式:

在德国,投资设立的企业形式主要包括人合公司和资合公司两大类。


注册企业的受理机构:

在德国,企业家作为自营业者分为工商业者和自由职业者,由财税局管理。中国企业在德投资一般是以工商业者的身份注册公司。工商业者依照营业额可分为小工商业者和商人。年营业额不超过26万欧元、收益不超过2.5万欧元的小工商业者只需要在工商局登记簿注册即可;而有较高营业额及盈利的企业,则必须设立符合法律形式的企业,并在商业登记簿注册。


注册企业的主要程序:

在德开展营业活动,须履行申报手续。申请者应在当地政府的“经济与秩序局”进行书面营业登记,领取营业执照。

个体企业由企业主申报;有限责任公司由总经理申报;两合公司由无限责任股东申报;民法公司或无限责任公司由股东申报;股份公司或注册协会由董事长或理事长申报。

法人(如有限责任公司)需提供商业登记注册复印件、需审批行业的批文。


专利申请:

德国专利商标局负责受理专利申请,总部位于慕尼黑,在柏林和耶拿分别设有信息服务中心和办事处。

申请步骤:

【专利检索】申请人应事先调查是否有已注册的相同或类似专利。

【递交申请】申请资料可向德国专利商标局以及该局柏林信息服务中心、耶拿办事处递交,部分专利信息中心代收申请。

【审查】分两步审查是否存在授予专利权障碍。

【注册与公告】通过审查后,德国专利商标局在专利公告中公布《授予专利通告》。


注册商标:

在德国注册的商标主要分为国际商标和德国国内商标。在德国申请注册需有固定住所或工商营业所。德国国籍的自然人以及在德国注册的法人、自然人和公司均可申请。


企业报税的相关手续:

报送时间:个人所得税及公司税可于当年的3月10日、6月10日、9月10日和12月10日,在公司所在地税务局进行申报。公司营业税可采用月报、季报和年报三种方式,但报税必须于报税周期下一个月10日前完成。

报税渠道:包括个人所得税、公司税和营业税在内的各种税都可由企业直接向当地税务局申报,也可以委托税务所进行申报。

报税手续:公司可在德国税务总局网站上自行下载各税种对应的申报表格,填写完整后,会同其余材料上交税务局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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